之前和舞友去看舞,她的朋友帶了一個男伴來,我的舞友直率地問她這男的是不是她男友,她搖著頭笑笑地說我們只是好朋友,但我看表演的餘光,發現雖然是好朋友,但感情好到兩個人看舞看得十指緊握。或許就喜歡他的陪伴,但又還不到心裡作好準備的狀況,所以就情人以上,男友未滿。
現在的男女交往顧忌很多,為了不要給對方錯誤的期待,或是自己還沒做好心裡準備,所以不輕易給予承諾,大到一輩子的承諾,中到成為男女朋友的共識,小到總是要等到當天下午才知道今晚有沒有約會,都不輕易給,就擔心自己會辜負對方和身邊人的期待,所以選擇非到必要才要出手。所以身邊朋友在問你門是什麼關係,客氣一點說自己在約會中,熟稔一點的可以說兩個人是情人,難聽又實際一點的講法就是“The Fuck Buddy“。因為這種隱諱的關係,不太容於社會中,出席各個社交場合,如果每次都不同的男伴,那也就算了,都同個男伴但又不是男友,這大概會是自己被問也會失去耐心的問題,就索性都不要帶,自己去玩開心,省得被問要想說詞。
又或者是自己不想也不願擔太多責任,但又想吃零食,所以希望對方可以配合,最好是對方也有正餐,這樣兩個人想吃零食的時候,就很盡興了,兩個人就擁有共同的祕密,相處的時候會有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的乾柴烈火。但平常出去還是帶著正餐,一大群朋友相聚在一起,右手摟著正餐的腰左手偷偷勾著零食的手,這是個何嘗刺激又刻骨銘心的回憶哪。
當Secret Lover有當Secret Lover的樂趣、權利與義務,但當一個人單身的時候,怎麼樣都不希望自己只在對方的心裡只到Secret Lover的格局,不管是喜歡還是不喜歡對方,不想要失去自尊,過著躲躲藏藏或是成為被人含糊其詞帶過的角色。
人都是自私的,寧願自己決定對方的定位,而不願接受原來自己的定位才這麼些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