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4-22

生活品質、品味與樂趣

今天又逢三個月一度的Kick Off,老闆請到Pepsico的General Manager來跟我們分享一些人生經驗。她很年輕,就算應該超過35,但她的活力和感染力讓我印象很深刻,感覺她每天都很認真地過生活,不管是工作還是下班後的享樂,她都很享受在那個當下,就算她現在和她老公相隔兩地工作生活著。她說她每天六點多起床,運動完八點多進公司,之後專心工作後,晚上七點半前一定離開公司,她笑著說:雖然我信箱有一百多封的信沒看,還有很多事情要處裡,但,這些事情這些信晚了一個晚上沒處理,公司會倒嗎?天會塌下來嗎?但唯一可以確定的就是自己留下來加班,自己會不開心,於是她每天晚上都安排不同的聚會或節目,讓自己沒有理由留在公司加班。

我在聽她說話的同時,也想著生活品質、生活品味和生活樂趣這三件事情的定義。世界衛生組織定義生活品質是
  1. 生理範疇:飲食衣著的品質、睡眠品質等
  2. 心理範疇:情緒品質壓力指數等
  3. 獨立程度:生活起居的獨立、經濟獨立程度等
  4. 社會關係:社交活動、人際支持等
  5. 環境:污染程度、便利程度等
  6. 心靈、宗教、個人信仰:對人生意義的信念等
不過我們一般常講的好像就是工作與生活的比例平衡,生活又包含了居家、飲食等等等的滿足程度。等到人的財務自由度到了一定的水平,就會開始想要提升生活品味,不過也有整個月收入都要拿去支撐自己多餘開銷的人。

生活品質不等於生活品味,不然那些有錢人手帶勞力士另手夾LV手拿包家住毫宅出入雙B,你都不會覺得他們這樣叫有品味;那些每天為工作超時加班工作,中午吃便當開會,晚上熬夜加班到12點,就算是半夜下班逛誠品去Lounge Bar喝杯調酒在回到精緻裝潢的家,也不能稱作為擁有良好的生活品質。

我們都希望自己擁有生活品質,正常上下班,不要讓工作影響了自己的健康和生活;我們也希望可以有生活品味,讓自己的居家、飲食、文化、衣著都是具有美學態度的。品味不必然要花很多錢才可以達到,重要的是自己的鑑別力。

要找到具有生活品質以及生活品味的人,就已經夠難了,但我現在更發現要真的可以享受生活,讓生活充滿樂趣,更懂得在生活中找到樂趣,這樣的人才更適合一起生活;畢竟讓自己生活開心,才是人生最重要的目的,不是嗎?